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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張發表】翻轉教室

  我主張,沒做好十足準備,翻轉教室往往會成為翻船教室。         翻轉教室(Flipped Classroom)是近代興起的教學方法,把傳統的老師講課、學生回家寫作業,倒過來變成學生回家先看課程影片,上課再討論、練習等等。讓學習更有彈性,以學生為中心,每個人都可以按照自己的步調完成進度,老師則是作為引導者的角色。   出發點固然好,但根據我自己和身邊同學的經驗,翻轉教室的體驗常比傳統教學更差,而常見的抱怨像是回家花大把時間看影片,課堂上的活動沒什麼意義等等。尤其當老師講課並不是特別生動,面對螢幕也沒有反饋,學生就會快轉教學影片,或一邊做其他的事。而且在沒有觀察者的情境下,摸魚更沒有罪惡感。然而,就算自認能一心多用,實際上人多工處理的能力並不太好,這麼做很可能會漏掉東西,反而要再倒帶回去聽,浪費更多時間,也可能就直接讓影片播過去了,忽略資訊而不自知。更別提因為沒時間、忘記,或根本就不想看,而完全沒看教學影片。   設計課程的時候應該要想,翻轉教室是為了什麼,才不會只流於形式。如果希望學生能自學,那是否考量了學生的學習動機?如果只是因為必修才修課,那能確保學生回家有動機去學習完進度,好讓課堂活動可以順利進行?教學影片會不會只是另一種形式的老師對學生單方面教學?課堂上的活動會讓學生覺得有價值嗎?   以認知負荷理論來看學習歷程,會造成學習者認知系統的心智負荷來源有三個。一是內在認知負荷,取決於教材本身難度和學習者的先備經驗。二是外在認知負荷,受教法、教材呈現方式的影響。翻轉教室是學生比較不熟悉的教學法,就算其他方面都跟傳統教學一樣好,光是熟悉不同的教學法就比較耗心力了,自然也不討好。最後,增生認知負荷,是透過適當的教學設計,增進學習成效。對應到翻轉教室,就是老師為了加深加廣學習,設計的學習單、師生或同儕間互動等等。但是這一塊可能師生雙方會有認知落差,老師覺得設計這些活動很好,但學生卻不明白其意義。   當然翻轉教室並不是只有失敗的案例,台灣也有人致力推廣翻轉教室,像台大電機葉教授、中山女中張老師,成效也很好。國外的線上教學平台Coursera、國內的遊戲化學習平台 PaGamO,都是這個理念。所以說翻轉教室可不可行,我認為當然可行,但要是老師沒有準備好,或設計不良就實行了,變成折磨師生雙方。翻轉教學的前置作業要...

【文章分享】學會對於精神鑑定的聲明

原文: 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與台灣精神醫學會針對近日數起與精神鑑定有關的重大刑案判決之聯合聲明   關於精神障礙者的法律議題,只要有相關案件的判決結果出爐,通常都會在網路和媒體掀起一波熱議。去年火紅的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中,也描繪了對於殺人犯和精神障礙者不同立場的看法。戲裡可能可以給予角色一些相對圓滿的後續發展,然而,換到現實中就不一定了。   鐵路警察遭刺身亡一案,兇嫌是一位思覺失調的患者。審判過程有考量到犯案過程涉及病情發作,4月30日一審被判無罪 [1] 。不滿判決結果的聲浪出現,再加上之前也有類似案件,許多相關領域的人發文表態或討論 [2] ,而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和台灣精神醫學會也對於這些事件發表了聯合聲明。         醫界在這之中負責判斷當事人是否罹患精神疾病,以及病情跟案情的關聯,也就是精神鑑定的部分。此篇聲明文中澄清了幾點精神鑑定可能被誤解的迷思: 精神鑑定有其限性與不確定性,換言之,它不是萬能且百分百準確的。 裁判權在於法院,不在司法精神鑑定專家,法院不是只根據精神鑑定結果進行裁判。 再來,鑑定的目的「首重協助法院依據法律規定實踐司法正義,而非考量鑑定結果是否符合任何一方當事人或訴訟外人士之期待。」 除了依法進行審判,預防和犯罪後的因應也是重要課題。精神疾病的症狀經常無關犯罪,然而若是將精神疾病貼上負面標籤、汙名化,導致病友不就醫,反而可能引發問題,期待台灣在關注安全議題之餘也能在精神健康方面有優秀表現。         雖然字數好像有點超過原意的「短文」介紹,但還是再說一點我的看法作為收尾吧。台灣司法精神醫學會2017年才成立,可以看出這塊領域在台灣還在起步,需要多多耕耘,而司法跟精神醫學對大眾來說可能也比較陌生或難懂,但是從一次次的社會凶殺案可以看出很多人正在努力理解。有人罵精神鑑定的醫師,覺得他是在幫兇嫌脫罪,也有人幫忙解釋說醫師是判定精神疾病,不是負責審判,誠如上述文章所述;有人看到一審判決結果就罵法官,覺得判決不公道,也有人去閱讀了判決書原文,了解法官的立論,更有普及法律知識的粉專用白話文解釋給大家聽;法官是依法判決,所以有人覺得問題出在法律制度上,刑法第19條該改、精神衛生法強制就醫的規定要改。而這些並不是說一定覺得這個無罪的判...